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县委巡察组自2017年12月22日起,对沟口乡、县档案局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沟口乡、飞虹乡、渭门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教育局(茂县中学、八一中学、七一民族中学、凤仪小学、同心幼儿园)、县档案局6个单位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同时根据需要延伸到下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重点发现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力,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本乡镇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团结、领导、动员、教育群众能力不足,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批管理等方面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发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等问题。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重点发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县党委政府八条意见;“四风”问题屡禁不止;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胡作为;作风不民主、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行为不守纪等问题。
(五)干部群众需要反映的其他问题。
三、巡察时间
自2017年12月22日开始至2018年3月22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沟口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联系电话:0837-7466087
电子邮箱:mxxwxcyz@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飞虹乡、县教育局(茂县中学、八一中学、七一民族中学、凤仪小学、同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0837-7466039
电子邮箱:mxxwxcez@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渭门乡、县档案局
联系电话:0837-7469075
电子邮箱:mxxwxcsz@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巡察任务”所列内容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在巡察进驻期间,中共茂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巡察监督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监督电话:0837-7469352,电子信箱:mxxwxcbgs@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茂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