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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召开第17次常委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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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8-01     信息来源:茂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7月27日,州委常委、茂县县委书记高加军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17次常委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王东明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的讲话》、《王东明同志在全省民族地区生态环保及全域旅游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会议审定了《2011年-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2016年禁毒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等议题 

  会议通报了脱贫攻坚工作州第三方评估工作情况和十二届县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 

  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任免等事宜。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东明书记提出的“产业发展再推进、工程建设再推进、政策落实再推进、组织领导再推进、宣传教育再推进、监督检查再推进”五个再推进工作要求,结合茂县实际,把脱贫攻坚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各项目标任务。此次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茂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评估检查,是确保茂县2017年顺利完成摘帽目标的又一次体检。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第三方评估反馈的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举一反三,确保各类反馈问题能得到有效整改。同时,要按照“删繁就简”要求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建立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适应的系统规范、完整齐全的脱贫攻坚档案。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推进民族地区生态环保及全域旅游发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务实举措”的深刻认识,紧紧围绕州委“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坚持把生态保护和全域旅游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开创民族地区生态环保和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县委巡察办要及时将巡察问题反馈给各被巡察单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本轮巡察中所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确保各类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深入研究,根据问题线索情节性质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置。要加强巡察工作队伍建设,严格纪律和规矩,不断提升巡察工作业务水平确保巡察工作有效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紧紧聚焦执纪审查重点(重点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重点落实“一线行动”查办“微腐败”、重点问责追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重点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突出责任追究,确保执纪审查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巩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副书记、县长唐远益,县委副书记尕玛格拉、林莉、史志刚,县委常委叶平、周礼鸿、李敦灿、杨健、王宇、李红梅、王霜出席会议;县委办主任谷运伟列席会议;普通党员郑玮、范丽琴同志旁听会议。(县委办) 

审核:坤吉定         责编: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