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委组干〔2017〕140号
中共茂县县委组织部
关于徐莉等十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支部):
2017年7月27日,经十二届县委第17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徐莉同志任茂县县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王代康同志任茂县县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文花同志任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张亮同志任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季万美同志任茂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尚贤勇同志任茂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教导员;
陈茂川同志任茂县公安局雅都派出所教导员;
余婷婷同志任茂县南新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温跃娟同志任茂县南新镇组织宣传员(试用期一年);
谢玉峰同志任茂县东兴镇党委副书记;
金发林同志任茂县永和乡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付平同志任茂县太平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朱虎同志任茂县雅都镇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黄伯凤同志任茂县总工会主任科员;
刘松顺同志任茂县白溪乡主任科员。
免去:
余成良同志茂县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季万美同志茂县公安局黑虎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邱梅同志茂县南新镇组织宣传员职务;
坤佳同志茂县东兴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赵正俊同志茂县永和乡纪委书记、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茂县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