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17〕146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凤南土”水利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确保茂县凤南土水利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凤南土”水利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付成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局长
梁浩源 县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樊 税 县财政局局长
药冬冬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玉亮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张世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唐 俊 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杨国乾 凤仪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成弟 南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强 光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师勇 富顺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晓东 东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成山 土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瑞海 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水务服务中心,由梁浩源兼办公室主任,杨瑞海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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