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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工质食药局2017年11-12月食品流通类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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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2     信息来源:茂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序号 案件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处罚时间 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 备注
1 食品 (茂)食行罚[2017]41号 茂县禹羌饭庄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案 刘志清 513223600025286 刘志清 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 2017.10.12 主动履行2017.10.12 一般程序  
2 食品 (茂)食行罚[2017]46号 茂县兴富医院食堂未按规定定期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备案 金兴富 JY35132230006670 金兴富 未按规定定期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备。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 2017.10.23 主动履行2017.10.23 一般程序  
3 食品 (茂)食行罚[2017]47号 茂县毛记冒菜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塑料袋案 付振华 513223餐20170008-01 付振华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塑料袋。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一条处罚。 2017.11.6 主动履行2017.11.6 一般程序  
4 食品 (茂)食行罚[2017]48号 茂县何家挂面生产加工的食品未标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备案号案 何国志 513223坊20170009-01 何国志 生产加工的食品未标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备案号等。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处罚。 2017.11.6 主动履行2017.11.6 一般程序  
5 食品 (茂)食行罚[2017]49号 茂县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宋贵明 2014513223-035 宋贵明 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处罚。 2017.11.13 主动履行2017.11.13 一般程序  
6 食品 (茂)食行罚[2017]50号 曹礼平经营不合格卤制品案 曹礼平 513223坊201700011 曹礼平 制售的卤猪耳、卤猪头肉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 2017.12.8 主动履行2017.12.8 一般程序  
7 食品 (茂)食行罚[2017]51号 万洪经营不合格卤制品案 万洪 513223600058904 万洪 制售的卤猪嘴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 2017.12.8 主动履行2017.12.8 一般程序  
8 食品 (茂)食行罚[2017]52号 徐光辉经营不合格卤制品案 徐光辉 513223坊201700010 徐光辉 制售的卤猪耳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 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 2017.12.12 主动履行2017.12.12 一般程序  
9 食品 茂(工)处[2017]85号 刘永慧经营不合格黔鱼案 刘永慧 513223600036733 刘永慧 销售的黔鱼经检验为不合格。 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依据该法第五十条处罚。 2017.12.11 主动履行2017.12.11 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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