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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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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04     信息来源:茂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茂府办发〔201734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茂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茂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请县环林局牵头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主动对接省、州部门争取项目,县目督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87 

     

  “十二五”期间,茂县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把建设生态茂县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努力打造美丽和谐幸福新茂县。“十二五”期间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协调,百姓幸福指数持续提升,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四川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关键期,是阿坝州建设川西生态经济示范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关键期,茂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面临重大挑战与重要机遇。为切实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茂县在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阿坝州“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十三五”期茂县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编制了《茂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初稿)。本规划是贯彻落实阿坝州“十三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茂县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的指导文件。 

      茂县“十三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一、基本概况 

  (一)地理位置及交通 

  1.地理位置 

  茂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地理坐标为坐标东经102°5626″~104°1032″,北纬 31°2506″~32°1543″,地跨岷江和涪江上游高山河谷地带,东西长 116.62 千米,南北宽 93.73 千米,幅员面积 3903.28平方公里。 

  2.交通 

  茂县东与北川、安县、绵竹相连,南与汶川、什邡、彭县接壤,西与理县、黑水交界,北与松潘相邻,是联系“九寨”、“黄龙”与成都、绵阳、德阳的交通枢纽和旅游、物资集散地,是九寨国际旅游通道和服务基地,交通十分便捷。距省会成都193公里,九寨沟260公里。 

  茂县公路总里程1332.955千米,其中:等级公路813千米,国道213线沿岷江河谷贯穿境内,省道302线沿岷江、黑水河南北贯穿县境,省道302线沿涪江水系干流土门河谷东西贯穿该区,构成了茂县交通骨干公路线。14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公路通村。 

  (二)地质地貌 

  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大部属马尔康地质分区,东南部的狭小部分属龙门山地质分区。岩层主要以夹沙灰、黑色页岩、砂板岩、火成岩等构成。地处龙门山地震带,全国地震活跃地区之一。全县属纬向构造体系,岩层总的走向趋势为东西向,大致可划分为四种构造类:⑴西部向斜褶绉构造带;⑵北部弧形折曲构造带;⑶西南、中部扭曲幅形褶绉;⑷东南部断裂,倾斜岩层构造带。地貌大部分属邛崃山系岷山山脉,东南边境属龙门山系尾段。境内群山连绵,峰峦起伏,谷坡险峻陡峭,河谷狭窄,河流下切。地势由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西北部相对高差 10002500m,东南部相对高差5001500m,最高峰茂县西部与理县交界处的万年雪,海拔5230m,最低处为东面土门河下游黄公坪河坝,海拔890m。岷江河谷两岸山势雄伟,坡陡壁立,河谷多呈“V”字型。北部谷坡下部较为陡峭,地势狭窄,向下渐趋宽坦,是高山狭谷向山原过渡的地带。地貌类型主要有东部剥蚀侵蚀中山,中南部剥蚀侵蚀高中山,西北部高山、极高山及岷江河谷及黑水河、土门河两岸的第四系堆积地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高山主要分布在西北部、西南部、南中和北部地区。按照成因类型划分,区内地貌可划分为构造侵蚀高山地貌、构造侵蚀中高山地貌和构造侵蚀(山原)地貌。 

  (三)气象特征 

  茂县全境属高原型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由于县境内地形复杂,具有小气候效应,垂直分带气候显著、河谷与高山气温悬殊等特点。海拔980m以下的山地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到海拔5230m终年积雪不化的冻原气候各种类型并存。全县气温年较差小,日较差大,多年平均气温11.1℃,变幅在10.311.9℃。最冷月(1月)均温0.8℃,变幅在-1.92.7℃之间,最热月(7月)均温20.4℃,变幅在21.619.4℃之间。全县各地气温差异大,大约海拔每升高100m,平均气温下降0.550.6℃,历年极端最低温为-11.6℃,极端最高温为32.0℃。无霜期多年平均215.8天。 

  茂县位于川西山区,气候受地形影响显著,降雨量在地区分布上极不平衡,具有中部较少,向周边延伸逐渐增多的特点。茂县多年平均降水量484.1mm,年最大降雨量为560.6mm,年最小降雨量为335.5mm,单月最大降雨量为168.1mm,单日最大降雨量为75.2mm。在时间上,冬春季节降水量严重偏少,常发生冬春连旱,而夏秋季降水偏多。各月分配不均,降水量集中在下半年(410 月)为444.4mm,占全年降水量的91.8%,而冬半年(10月~次年3月)降雨量仅39.7mm,占全年降水量的8.2%,随海拔的增加而降雨量增大。同时河谷区呈现出气候干旱,降雨量小但蒸发量大,日照强烈,大风频率很高、风力强,干湿季分明。该区域年平均气温10℃~11℃,降水量490毫米,年蒸发量1332毫米。具体表现为: 

  1)气温年较差小,日较差大,春季气温回升快,秋季下降迅速,大于等于10℃的积温大,持续时间较长,地温稳定,在冬、夏季均能对地温起调节作用,但在部分地段有极值出现,对作物和林木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2)降水较充沛,干湿季明显,但由于蒸发量大,表现为全年水分亏损,从作物和林木生长而言,雨季的水分亏损更为严重,岷江上游干旱河谷地区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干旱; 

  3)日照充足,太阳辐射强烈是干旱河谷的典型特征。本区干旱河谷光热资源充足,温度适宜,雨水集中在高温季节。茂县主汛期降雨偏多,同时受“5.12”、“4.22”地震影响,易发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且部分地区逆规律性暴雨洪水易发。 

  (四)水文水资源 

  茂县区内有岷江水系和涪江水系,共有大小河流170余条(集水面积在50km2以上的就有17条),大小湖泊25个,可蓄水1.4亿m3,其中最重要的为岷江干流及其支流黑水河和涪江水系土门河。岷江是长江上游地区重要的一级支流,它源于岷山南麓,分东、西二源,东源起于贡嗄岭,西源起于郎架岭,汇流于红桥关后,干流经松潘、茂县、汶川和都江堰市,沿途接纳小姓沟、黑水河、杂谷脑河与鱼子溪等主要支流,于都江堰进入成都平原。岷江上游主干流从都江堰起上行至松潘县川主寺,全长330km,流域面积23027km2,总落差3009m,多年平均流量49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153.5×108m3。岷江迂回曲折,纵贯全县境,县境内流长97.3km,多年平均流量219.78m3 /s。黑水河从黑水县流来,在两河口注入岷江,茂县境内流长30.5km,常年平均流量41.2m3/s。涪江水系土门河境内流长37.8km,多年平均流量12.33m3/s 

  县境内水资源比较丰富,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1654.4m3,径流系数为67.7%,可供开发利用的河流、溪沟较多,水源稳定,水量比较丰富,比降大,落差集中,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127KW,可开发量39KW,年发电量215548万千瓦时。 

  由于区内自然条件特殊,谷深坡陡,切割强烈,加之雨水月季差异大,境内径流在年均和月、季之间分配不均。地表水对坡面的冲刷、下渗强,地下水位升高,增加山坡土体的含水量,降低土体的稳定性;河流对坡脚的冲刷、侵蚀,易使边坡失去支撑而失稳。地表水、地下水活动是诱发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的因素之一。地表径流的变化与降水一致,每年410月进入汛期,降水增加地表径流增大,对边坡的冲刷和河流的侧蚀作用增强,加之沟域内人类工程活动干扰等影响,辖区内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五)动植物资源 

  茂县是我国西部自然资源的富集区之一,生物多样性丰富而独特,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和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和优先地区,是我国乃至世界重要的基因库。境内野生动物385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238种,爬行动物23种,两栖类20种,鱼类13种。大熊猫、小熊猫、金丝猴、扭角羚、豹、毛冠鹿、盘羊、红腹角雉等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同时,茂县有以保护大熊猫岷山山脉AB两大种群交流的唯一通道而建立的四川宝顶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千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县域植物种类繁多,境内森林主要以冷杉、云杉、桦木、落叶松、柏木等为主,有珍贵树种岷江柏、银杏、红豆杉、合欢等。主要草本植物有189种,中药材植物类184科,其中以虫草、天麻、贝母等较著名。植被类型具有明显的垂直地带性,由下至上具有亚热带、温带、亚高山和高山寒带等多样化气候,表现出明显的森林、亚高山针叶林、亚高山草甸、高山灌丛、干旱河谷灌丛等生态类型。同一海拔高度的范围内,由于不同坡向所引起的水热分配状况不同,导致阴坡森林多,阳坡草坡多。 

  (六)土壤 

  茂县地质起伏大、相对高差悬殊,导致植被、气候复杂,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异和坡向分异,同时在经度方向也有差异存在。在垂直方向上气候类型依次为河谷半干旱气候、低山暖温带与温带气候、中山寒温带气候、高山亚寒带气候、极高山高寒带气候;植被则由干旱河谷灌丛、落叶林和落叶阔叶混交林,向亚高山针叶林、高山灌丛、高山草甸更替。由此发育的土壤类型依次为:褐土、黄棕壤、棕壤、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亚高山草甸土、高山草甸土和高山寒漠土。同时,在岷江、黑水河、土门河河谷等海拔较低、热量条件较好的地区主要土壤类型为新积土、燥褐土、褐土和黑色石灰土。在水平方向上,由于地势和局部气候的变化,部分地区土壤分布略有差异,如涪江水系的大沟流域,缺失黄棕壤。 

  在区域分布上,山原区为褐土、棕壤、亚高山草甸土交错分布的状况;高山峡谷区则形成以新积土、黄壤、黄棕壤、褐土、棕壤等耕作土壤的分布组合。河谷地带的土壤母质为第四系黄土堆积母质,形成的新积土、燥褐土、褐土氮磷养分极低,在地势较高、水热条件较好的情况下,碳酸盐易发生淋溶,使土壤呈酸性。湿润、半湿润温带气候土壤以黄土或黄土夹少许千枚岩、石灰岩母质形成的黄棕壤、棕壤为主,土体较湿润,结构性较好,呈微酸性。中山寒温带-高山寒带土壤的成土母质以千枚岩、石灰岩为主,土壤也较为湿润,有机质积累较多,呈微酸性至中性。复杂的地形地貌,使得高山土壤在山体中部分布呈现迎风坡与背风坡、阴坡与阳坡的差异,即坡向分异。阴坡、半阴坡或迎风坡,光照少、水分充足,植物群落主要由冷杉属、云杉属、松属植物构成,土壤主要为山地棕色暗针叶林土或暗棕壤。阳坡或背风坡光照强、水分少,植被群落主要由金露梅、高山柳、绣线菊、早熟禾、珠芽蓼等灌丛草构成,土壤类型为亚高山灌丛草甸。 

  (七)矿产资源 

  茂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共发现20种矿产,其中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15种。金属矿产包括岩金、铅、锌、锰、硫铁矿,非金属矿产包括冶金用石英岩、矿泉水、水泥用灰岩、滑石、石膏、冶金用白云石、钠长石、煤、油石、铝土矿、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磷矿、石榴石。其优势矿产为非金属矿,在58处矿产地中,非金属矿有53处,目前开发利用的矿产均为非金属矿,包括:冶金用石英岩、滑石、石膏、冶金用白云石、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等7种。 

  (八)社会经济概况 

  茂县共有建制镇7个,凤仪镇、南新镇、叠溪镇、雅都镇、光明镇、富顺镇、东兴镇,其中县城所驻地为凤仪镇。城镇主要沿九环线(国道G213线)点轴状分布。其中凤仪镇为一级城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商贸中心,是以商贸、绿色食品加工为主的旅游城市;南新镇和叠溪镇为二级城镇、分别为县域内工业和旅游服务中心镇:南新镇为工业贸易型城镇,叠溪镇为旅游型城镇;土门、沟口等共15个乡为三级城镇,是乡域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主要以农业和商贸为主。 

  截止到2014年底,茂县公路总里程1332.955公里,其中,国道(G213线)100.5公里,省道(S302线茂黑路、茂北路)80.978公里,县道(赤维路)23.337公里,乡道12条共86.879公里,村道143条共1008.104公里(其中已实施抗疏力路面68.265公里,水泥砼路面255.21公里,其余为泥结碎石路面);按技术等级分有二级公路:109.217公里(国道213线100.5公里,省道302线8.717公里),三级公路:193.647公里(安乡路37.85公里,松坪沟路25.507公里,S302线67.568公里),四级公路:695.355公里(村道610.646公里,县乡道84.79公里),公路通村率达100%。至201512月底,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良好,主要经济指标都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趋稳,特别是工业发展对县域经济的影响日渐突出,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茂县经济平稳缓速的发展趋势将保持一定阶段。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82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5.6%;第二产业增加值2168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13.2%;第三产业增加值55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4.2%。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6818。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对地区经济影响加大,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会比重为60%,工业对GDP的贡献率达69%,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贡献率分别为21%10% 

  农村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兼有养殖业,高半山以玉米、小麦、土豆等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经济作物以花椒、水果、蔬菜为主。河谷地区以花椒、苹果、李子等经济作物为主,兼有蔬菜种植,逐步在县域内发展无公害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优质生猪基地,通过公司加农户,带动茂县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做大做强生态农业为重点,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九)人口与民族文化 

  2014年年底,全县户籍人口总数111452人,其中男性56863人,女性54589人。农业人口83111人,非农业人口28341人。人口出生率10.86‰,人口死亡率4.15‰,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1‰。茂县是羌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县,羌族人口约10万人,占总人口的90%,是全国最大的羌族聚居区。此外,还居住汉、藏、回等23个民族。拥有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黑虎鹰嘴河碉群等多处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瓦尔俄足、羊皮鼓、羌绣、羌族多声部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研究岷江中上游羌族古文化的重要基地,也是羌族非物质文化天然的活态博物馆。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创新发展、协同发展及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茂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川甘青交界地区、扶贫开发攻坚等发展战略相继实施,将有利于茂县的生态环境保护。阿坝州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及把茂县建设成为全国羌文化旅游目的地、川西北生态农业高地、阿坝州交通枢纽地、阿坝州新型工业集中发展地、川西高原商贸物流集散地的阿坝州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继续保持全州经济强县的目标定位,为对接国家“大健康”、“大环保”等战略机遇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1.发展目标明确。 

  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环境保护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需补足的短板。茂县生态地位突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关系到县域及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这就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必须加快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加速生态环境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生态环境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实施,随着阿坝州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未来茂县投资结构将更加优化,经济增长将转入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茂县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程度不断提高,第三产业驱动力逐步提升,高污染行业产能增速趋缓,污染排放强度大幅下降,经济总量和结构都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3.生态文明和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的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同时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继续把缩小地区差别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快同周边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社会环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这必将推动环境管理重大转型。茂县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分工中属于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在阿坝州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中处于桥头堡地位,必然带来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对于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4.国家和我省继续支持西部和民族地区发展。 

  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以“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各上一个大台阶”为总体目标,把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依据西部大开发新规划,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国家还将会继续推动以西部大开发为内核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其中的重点工作包括为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更多的政策。同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全面实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等会议精神相继落实,藏区特殊扶持政策加快实施,国家、省将加大对阿坝州发展支持力度,这将有利于茂县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茂县贫困问题较为突出,贫困区域多集中在高半山区,该区域是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典型的生态脆弱区,也是建设黄河、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点和难点地区。 “十三五”期间,国家、四川省、阿坝州将大力推进区域扶贫攻坚和实施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有利于茂县生态扶贫的顺利推动,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筑牢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 

  5.全社会环境意识日益提高。 

  公众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参与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对企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成为新常态,有助于构建新型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模式。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保证权力正确运行,保障知情权,维护环境权益,将有力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十二五”以来,茂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但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逆转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茂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贫困人口多区域广程度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态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生态领域存在的水土流失、森林生态功能不强、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灾害频发、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各类气象灾害增多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1.森林生态功能不强。 

  虽然近年来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茂县森林资源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树种单一、林相残缺、林分结构不合理、经营不善等问题;此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地块主要分布在高山峡谷森林保育区和干旱、半干旱河谷,造林地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造林成本高,区内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的资金缺口大,巩固治理成效困难。以上各种因素导致茂县林地生物生产力不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森林的拦水、泄洪、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强。 

  2.地质灾害频发,水土流失加剧。 

  茂县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频发区和多发区,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大、危害大的特点,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薄弱,资金紧缺,监测预防手段原始、专业技术力量短缺、灾害隐患掌控程度差等,远不能满足当前防灾工作需要。由于目前国家资金投入少、规划执行差,导致茂县的水土流失治理速度缓慢,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动态监测工作滞后。严重的水土流失削弱了区域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不仅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利因素而且也威胁到下游的生态安全。 

  3.环境保护压力大、农村环境问题突出。 

  茂县地处长江上游及其主要支流的源头,是长江的重要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是茂县最重要的生态功能之一。全县水质环境现状较好,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压力。目前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较高且难以得到保障;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尚有较大缺口,自然地理条件造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困难,垃圾收运网络尚未全域覆盖,已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近年来生活垃圾的激增,使用年限已不能满足未来需求,且普遍存在渗滤液处理困难及环境风险较大等问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能力和投入严重不足。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仍十分欠缺,大量旅游人口集中在夏季进入,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困难,对环境形成巨大的压力,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已逐渐显现。 

  “十三五”期间茂县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凤仪镇打造成35万人以上规模特大城镇,随着全域旅游建设的加快,到“十三五”末,年接待游客数量将持续攀升,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县城和重点城镇的聚集以及旅游人口的激增必将加重城镇水、电、燃气等资源消耗的负荷,增加生活垃圾、废气、污水等废弃物的排放,加剧区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压力,加大了环境监管压力。 

  茂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相对缺乏,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不畅,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滞后。茂县畜禽养殖规模总体较大,并且农户养殖积极性较高,农户自建的小型养殖场处理设施匮乏且监管困难。农村面源污染已凸显,给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十三五”期间,确保境内河流和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标准,符合水域功能区要求,是茂县面临的一大挑战。 

  4.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受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茂县经济发展滞后,产业结构单一,农民为了生存和自身的发展,从事原始而高强度的开发,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部分贫困人口的生活主要来源过分依赖森林、草地、土地,开发强度大,超过其承载能力,生态保护与经济创收的矛盾突出出。 

  茂县水力资源丰富,开发力度大,水电开发在全州经济社会建设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规划和管理滞后、建设监管混乱、资源无序掠夺、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负面问题。由于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项目施工期间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在运行中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造成下游地区河段减水、脱水甚至河床干涸,对上下游水生生态、河道景观造成严重破坏。近几年茂县交通、供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很快,“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建设和新开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于茂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脆弱,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山体滑坡、坍塌等山地灾害和水土流失的发生机率。加之恢复自然环境的植被难度大、代价高、周期长,必须在建设活动中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不足。 

  茂县地域宽,工作战线长,生态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任务重。然而,目前基层监测和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设施落后,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工作经费、人员编制不足,导致队伍力量不足,执法成本高。同时,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造成环境监管难度加大。 

  茂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相对缺乏,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乡镇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不畅;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分散点多,饮用水水源地划定、调查评估、水质监测,规范化建设滞后。 

  茂县在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森林火险、森林和草原病虫害的监测、预警、防治、防范等方面的能力薄弱,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日益严峻复杂的自然灾害形势。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中央和省委藏区社会经济发展方略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重大机遇,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改善环境质量,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实现茂县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美丽茂县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稳固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预防为主。 

  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前后建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与风险防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深刻认识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进“生态茂县”建设,巩固生态环境优势,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量、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加大治理力度,按照“稳、准、狠”要求,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积小胜为大胜,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进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生态之美谋赶超之策、造百姓之福。 

  3.依法治理、严格监管。 

  以《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加快重点领域资源环境立法,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强化法治。向环境污染宣战,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以严格的排污许可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为核心解决污染源管控问题,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 

  4.多元管理、社会共治。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建成环境保护统一战线。 

  5.分工合作、分步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外,还涉及农牧、水利、国土、住建、交通、城管、卫生、经信、乡镇等众多部门,需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采取分步实施方案,以推进周期较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6.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落实规划,以规划部署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政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金融,大力推进主体多元、手段多样的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 

  (三)规划目标 

  在巩固“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果基础上,继续围绕建设生态县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目标,着力解决重点生态退化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全面推行实施河长制,对生态环境治理进行综合施策。 

  2020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全州领先,生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社会建设卓有成效,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健全,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建成省自然保护示范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贡献更加凸显,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5年为基准年,到2020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具体目标为: 

  1)大气环境:全面达到二级标准,总体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水环境: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3)土壤: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4)依法划定并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5)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 

  6)森林覆盖率达到37.37% 

  7)初步遏制自然湿地萎缩,重要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0% 

  8)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恢复治理率达100%;城市生态用地比例不低于20% 

  9)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省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种类保护率不低于95% 

  10)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形成红线监管的规范、规程和一般程序。 

  11)创建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示范,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5个以上乡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2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 

  1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绿色有机肥使用增长30%以上。 

  14)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优”级。 

  总量控制指标为: 

  1)主要污染物。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在5%以内。(备注: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为全国性指导目标,“十三五”期间以阿坝州对茂县下达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2)行业流域性指标。工业硅等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在5%以内。 

  3)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新增。 

  其他指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5%,万元GDP用水量降低1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保持在3.5%以上。 

茂县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2015 

2020 

十三五年均增长(% 

指 标 

属 性 

森林覆盖率(% 

36.87 

37.37 

年均提高0.1% 

预期性 

林草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 

0.916 

0.95 

0.73% 

约束性 

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 

100 

100 

—— 

约束性 

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 

95 

98 

0.62%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 

290 

1.23% 

约束性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0 

100 

——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其中万元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公斤) 

0.92 

 

 

约束性 

氨氮量(公斤) 

0.0265 

 

 

约束性 

氢氧化物(公斤) 

 

 

 

约束性 

二氧化硫量(SO2)(公斤) 

0.537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 

8678 

8678 

—— 

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 

约束性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70 

90 

—— 

约束性 

空气环境质量 

 

 

—— 

约束性 

水环境质量 

 

 

—— 

约束性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绿色民生发展,构筑生态家园 

  1.划定并管控生态红线。 

  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为依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十三五”期间,全面启动并完成茂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主要集中在水源涵养重要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对构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同时还包括法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特殊物种栖息地、重要湿地和草原等区域。 

  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茂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考核责任制、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多规合一”的前提和基础,控制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分区分类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绩效考核、产业退出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定期发布红线绩效考核结果。加快设立统一规范的标示标牌,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明确环境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排污许可限值和管理要求,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对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 

  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突出生态和文化特色,注重文化繁荣与全域旅游双向互动、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整合旅游资源,突出特色引领,弱化旅游“淡旺季”,拉长旅游时间链条,开发冬季旅游和季节互补旅游产品,打造不同时节旅游重点,降低因游客在夏季和黄金周集中进入造成的环境压力。引导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季季皆风景、全时有看点”目标。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融互动,促进旅游向康养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特种旅游等多元复合旅游转型,实现“行行融旅游、多元促发展”目标。 

  因地制宜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准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在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门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违规采矿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划分水能资源适度开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在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发。严禁开发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水电工程,限制开发重要径流和水源地水能资源,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前提下,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控,建立流域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推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措施。从水生态系统健康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合理调整各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控制开发强度,以珍稀鱼类保护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 

  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的建设,每条流域干流应保留不低于 30%的原生态河流,严格执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枯水期多年平均流量的10% 

  3.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促进传统工业上档升级。严格行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从企业、行业和园区等不同层面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和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综合运用电价、留存电量调剂分配、财政金融倾斜等手段,引导现有载能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硅、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延伸产业链,促进电石、水泥、盐化工、电解锰等行业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实现企业间和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 

  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工业。坚持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双轮驱动”,大力推进“低碳州”建设,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产业层次和高新产业比重,引领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智能转变,形成生态文明引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和生产要素向工业集中区集聚。结合资源禀赋,加大政策导向,突出工旅、工农、工商融合,引导县内园区重点发展锂电产业、人工晶体、电子磁材、生物制药、清洁能源、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构建结构合理的新兴产业格局。 

  4.引导绿色生活和消费。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有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引导消费向低碳、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大力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创建为抓手,鼓励各乡镇、园区等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推动各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城市从污染治理向环境质量提升转变。推动建立一批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和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氛围和条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公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阿坝州生态州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实施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茂县的生态县创建工作,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0个。推进有条件的乡镇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 

  6.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终生教育,把生态环保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到2020年,行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到100%,中小学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达到100%。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 

  (二)加强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屏障 

  1.加强森林保护与建设。 

  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新增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向上争取提高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全面推进高海拔、干旱半干旱河谷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实施造林试验示范,加快受损山体生态系统的植被恢复。加强封山育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通过抚育、补植等手段,加强管护,优化树种组成,培育目的树种,提高林分的生长状况和质量,扩大森林面积,有效增加森林碳汇。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景观、社会、经济效益,至2020年使茂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37% 

  2.扎实推进草原生态建设。 

  稳步实施休牧、轮牧、禁牧战略方针,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草原生态服务功能,贯彻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禁牧补助、草原平衡奖励政策,逐步建立适合茂县实际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 

  3.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对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修复与重建,研究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湿地封育,恢复湿地植被,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水质。推进湿地保护网络建设,加强湿地恢复和综合整治。新建茂县叠溪海子湿地公园;遏制湿地萎缩和退化加剧的趋势。 

  4.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科学发展,防止新的水土流失,有效减缓现有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并初步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施茂县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集中整片综合整治,继续茂县的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结合河道治理、乡村公路建设和村镇建设,加固和修建基本农田防护坝,提高其防洪标准和抗冲能力。把水土流失治理与重点工程造林相结合,对于已建水保工程进一步加强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计划“十三五”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 

  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景观保护力度。以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重点,加强对大熊猫、川金丝猴等一批濒危野生动物的拯救性保护,加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确保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地方特有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对水域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在各流域保留一段完整的水域生态系统。 

  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护设施和设备,到“十三五”末,完成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偷猎、乱采行为。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及其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珍稀特有水生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和保护工作,使重要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对宝顶沟、千佛山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自然生态保护地区保护效能,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改善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避免自然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6.实施生态扶贫攻坚。 

  实施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机制,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获取政策性收入。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面貌和产业发展条件,将改善生态环境和助农增收奔小康相结合,抓好生态扶贫产业建设,确保农牧民从生态建设上获得收益持续增加。大力推进高半山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移民,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引导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民向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产业相对发达的中心村、中心镇和城郊有序转移,推进集中安置点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与恢复。 

  (三)加强环境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1.巩固提升饮水安全。 

  积极推进供水集中化,科学划定和调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调整优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物普查,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全县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的调整和完善。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预警,对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高耗能污染企业,所有涉及尾矿库的工矿企业开展汛期和枯水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保证饮用水安全。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州政府颁布实施的《阿坝州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对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饮水安全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因地制宜,分阶段、分步骤,逐渐实施规划区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常规水质监测。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控体系,合理设置饮用水水源的监测断面、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到2020年,力争做到对全县所有法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 

  1)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城镇发展需求和产业布局,“十三五”期间加快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设,并完善配套管网。对尚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乡镇进行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完善配套管网。 

  推动城镇生活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建立完善的节水法规体系。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鼓励并大力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和网络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水率,全面提高城镇生活供水率。对于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且暂无条件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小流域等,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净化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2)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大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完善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理任务,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污染综合治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禁止新增限制发展类产业项目。 

  3)加强岷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采取控制水体污染、恢复破坏河道及两岸的植被、加强监测和科学研究、加强宣传和渔政执法、与水电开发公司通力合作、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和保护区建设等一揽子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强化岷江流域水生态功能。 

  3.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强化扬尘和烟尘污染控制,推进全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道路空气质量,道路沿线大力修造隔离带、防护林。加强城镇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削减燃煤用量。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杜绝油烟排放带来大气污染。 

  2)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强实施清洁生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控制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排放。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以及脱硫、脱硝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产业的审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发电机组,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确保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实行工业锅炉、炉窑改造,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没有设施或治理不达标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限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城市规划的排污单位应予关闭或搬迁改造。 

  3)深化移动源和面源治理,综合整治机动车大气移动源。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强力控制垃圾及秸秆焚烧、工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减少裸土面积。 

  4)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重点推进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加强综合执法检查,推动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饮食业经营者应当按规定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 

  4.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产生总量,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进行全程控制,实施从源头到终端的管理,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完善工业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系统,建立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体系。加快科学研究,建立特种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推进城乡与旅游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综合利用方式,全力推进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布局,逐步建立完善县城及重点旅游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系统,对现有垃圾填埋场加强渗滤液安全处置。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强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在精品旅游区及相关乡镇,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积极探索适合地方特点的垃圾处理方式,对广大农村区域特别是偏远地区,可采用每个村配备一台小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就地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以减弱垃圾填埋场所带来的环境风险。至 2020年,将茂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至90%以上,主要旅游区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快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系统建设,重点开展金属冶炼业、水电开发企业和矿山开发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治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和设备工艺,对产生危险废物污染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尾气净化、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改造和投入,或者按要求将处理后产生的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企业无害化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引导处置企业逐步进入工业集中园区。 

  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和与之相应的安全运输、收集网络,使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妥善处置。 

  5.实施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以农用地、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为重点,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为重点,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强化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建设项目的准入约束,规范化肥、农药中重金属等有害成分含量,严控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控制农业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采取农艺调控等措施,降低土壤农产品受污染风险。 

  6.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农村安全饮水。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要求,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规划优先在茂县饮用水源水质污染严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广到全县范围。 

  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尽快解决局部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定居点饮用水源保护,优先解决定居点供水,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解决农区饮水安全问题,同步解决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必要时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 

  2)完善农民聚居区环境基础设施。实施农民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将农民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加强对农民定居点环境保护的组织和领导。 

  做好农民定居点垃圾收集和处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民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恢复和保护定居点植被,改善定居点生态环境与卫生条件。 

  加快农民定居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周边农民定居区的生活垃圾,推行城乡统筹的方式收集和处理;偏远地区定居点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民定居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定居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周边农民定居区的生活污水推行城乡统筹的方式收集和处理;偏远乡村农民定居点生活污水采用分散式处理技术处置。定居点排水工程建设,可采用雨污分流或合流制,室外排水管渠网汇集后,经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水体。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与设施采用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处理方式。到2020年,基本完成定居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逐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重点在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集雨区范围内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非规模化养殖户养殖粪污污染治理,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在“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并规范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广沼气和堆肥综合利用,实现养殖废水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督促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集中养殖小区粪便等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排查农户自建的小型畜禽养殖场,逐步取缔已建的非法小型畜禽养殖场,引导并鼓励农户建设沼气池等畜禽粪便消纳设施;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小型养殖场规模必须与周边土地消纳能力相匹配,禁止在河流上游建设畜禽养殖场。 

  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并综合利用。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在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氮、磷污染,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 

  (四)防控环境风险,构筑安全底线 

  1.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将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加强典型环境风险区域和关键环境风险问题领域综合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物质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环境损害赔偿试点。 

  2.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加强涉重行业综合防控,推行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强化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开展区域综合整治,深化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整治。妥善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推行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控制,强化控制消费品中重金属物质含量,加大涉重固体废物处置力度。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及治理示范,贯彻落实好州级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点,开展工矿企业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及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地。 

  3.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管理水平。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重点解决问题突出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4.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释放和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提升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督查,推进沿江沿河化工企业规范化管理,降低化工行业聚集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 

  5.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严格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监管,强化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提高区域核安全管理与辐射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源调查。抓好重点涉源单位的监管,强化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管理,加快放射性废物库和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建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完善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制度,合理布局电磁场源建设,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五)建设智慧环保,提示监管能力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1)全面实行环境质量管理。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指标体系,将影响范围广、改善需求迫切,有利于统筹全局的重要环境指标作为环境质量约束指标。优化环境目标指标表达方式,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与主观感受。实施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的环境质量目标差别化管理,创新跨流域、跨区域和城乡协同治理。不断提高基本环境质量类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2)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自动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差异化的环境目标责任考核问责体系,建立体现区域差异性特征的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各部门、乡镇环境责任考核,实行环境质量排名制度。以改善环境质量、控制城市污染、提高人居环境适宜度为重点,分区域、分阶段制定环境目标、任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2.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环境监测要素和点位布局,拓展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优化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县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地面监测站点,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敏感水体水质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高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能力。 

  3.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加强环保监察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有序整合各领域、部门环境监管力量,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4.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推进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力争2020年县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全面达标。 

  5.加快环境信息化进程。 

  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互联网+环保”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夯实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开展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建设与运维并重,做好运维体系建设。整合环保信息系统平台,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加强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的能力,创新开展环境信息资源数据的大数据应用,实现全方位的数据获取和共享。加强环保电子政务建设,构建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 

  6.加强环保科技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宣教育能力建设,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环保宣教体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中的作用,加大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加强环境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7.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茂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环保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环保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环保系统内的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实用人才和环保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训,统筹推进各类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巩固发展“十二五”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干旱河谷植被恢复、山水田林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常年有效管护森林面积379.1388万亩,实施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完善综合林场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对集体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和给予管护补助。 

  2.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6.15万亩;完成新增退耕还林1.13万亩。 

  3.草原生态奖补工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129.03万亩,年补助资金3663.9万元。其中:实施草原禁牧补助29万亩,每亩每年补助40元,共计补助资金1160元;实施草畜平衡奖励100.03万亩,每亩每年奖励20元,共计奖励资金200.6万元;实施牧户生产资料补贴7066户,每户每年补助500元,共计补助资金353.3万元;实施牧草良种补贴3万亩,每亩补贴50元,共计补助资金150万元。 

  4.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绿化全川”的部署要求,按照“生态立县、旅游富县”的主导思想,以生态建设为抓手,以富农增收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布局,规划干旱河谷生态治理13.5万亩,分期打造景观林、经济林和防护林。“十三五”期间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万亩。 

  5.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为使全县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矿山开采区域、土地和植被受损地区、水污染地区基本得到整治,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和保护体系,基本实现茂县大地山川秀美,计划对岷江上游干旱河谷(茂县段)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括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修复等五大类共计39个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约128.9亿元。 

  6.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开展大熊猫栖息地修复0.2万亩;野生动物监测样线和固定样地监测,疫源疫病监测;完善保护区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文化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监测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对省级森林公园,开展建设宣教工程、道桥栈道工程、水电通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保护站址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有效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工程 

  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饮用水保护保护、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城乡生态构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 

  水源地保护工程: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 

  2)茂县县城饮用水智能化多参数综合集成水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化学-生物-生态响应模型及生物监测预警软件系统;建立智能化生物-化学监测参数综合集成的在线水质安全生物监测预警技术体系。 

  2.市政供排水建设: 

  茂县第二水源厂、光明镇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黑虎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富顺乡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 

  3.市政垃圾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 

  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青坡门文化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叠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东兴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光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南新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黑虎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4.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对全县21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提质增效和应急处理。 

  5.应急水源工程: 

  打井431眼,新建山坪塘80处,新建微水池3312口、提引处88处。 

  6.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中小河河道20.48公里,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新建堤防19.8公里、河道清淤18.5公里,其他小河整治工程新建堤防8.3公里、河道清淤7.8公里。 

  (三)能力建设 

  重点实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空气环境质量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和保护工程,环境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草原防火、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及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1.茂县草原防火体系建设: 

  构建茂县草原防火指挥体系、草原防火监测预报体系和草原火灾扑救体系。主要建设内容:①基础设施建设,建县级草原防火站1个、打防专用水池2980个、防火检查站21座、瞭望塔1490座;②购防火机械,消防车1辆、风力灭火机1490台、阻热服1490件,其他防火设施2980套;③购交通工具,巡逻车21辆,三轮摩托车745辆;④相应配套通讯设备、办公设施及网络建设等。 

  2.森林防火及监测项目: 

  ①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包括业务培训、设备补充、应急队伍建设、监测系统建设;②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森林消防水池10000立方米,管道1000千米及配套设施;③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改善森林资源建设设施设备,建设森林监测体系,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管理效率。 

  3.茂县风景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松坪沟、九顶山风景区6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4.茂县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提升: 

  环境监测、执法设施设备维护更新及人员培训;18个乡镇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及林业站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战略思维和全局观念,切实把生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子,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通盘谋划、整体部署、统筹推进。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严格履行职责,整合工作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发展生态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行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示范带动、全民齐动的工作格局。 

  2.明确目标责任。 

  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负总责。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目标责任制,并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签定目标责任状,使规划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出重拳保障群众基本生存环境,防止重点领域环境污染。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提高处罚震慑力。重点整治现有产业集中区域落后企业和不达标企业。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发挥人大、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主体的监督,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的权重。 

  1.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开征排污费,优先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城市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研究,合理收费,保障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建设。 

  2.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开展生态资产清查。制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实施环境动态评估,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3.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细化、完善对领导干部的追责情形和人大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四)改革环境治理体系 

  1.强化环境统一监管。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覆盖所有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物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纳污介质的监管体系。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以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为重点,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能力,提升精细化水平。完善环境科技工程创新体系,加大先进科技的推广力度,推动环保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好环保宣传,继续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 

  2.健全综合决策机制。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中实行综合决策,把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将区域环境禀赋和环境约束作为重大决策制定的基本依据,实行重大决策、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溯源机制,对盲目决策、产生重大环境后果的党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3.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减排、风险防范、资源节约、达标排放、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律义务,加大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力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修复责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确立企事业单位主要管理者及经营者等环境保护义务,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对企事业单位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主动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建设环境信用体系,保障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和信用公开透明,拓宽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的社会知情渠道,引导建立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公众监督评价体系。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管理,对信誉低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实现更高的环保目标,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五)完善资金保障体系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不低于3.5%。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并保障实施。 

  2.多渠道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四川省政策性扶持与财政补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投资。培育壮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投入。深化环保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治理依效付费机制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 

  (六)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1.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 

  2.构建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推进数据资源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间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应用。优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途径,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通过建立沟通协商平台的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鼓励公众和环保组织采用合法的方式,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有序推进有奖举报,理顺环境公益诉讼体制机制,及时化解群众纠纷。提升环境社会舆情引导能力,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 

  4.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众环境诉讼权。大力发展环境救助,全面优化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方式,形成“环境情况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全民公享”的良好局面。 

  (七)深化交流合作 

  1.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积极承担河源保护功能,共同构筑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在产业转型、环境治理等领域,深化与下游地区在技术支撑、资金支持等方面合作,为下游提供清洁水源。创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跨地区流域污染防控、环境应急预警、信息通报联动,推进跨区域环保科技合作和科技资源开发共享,联合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深化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置,推进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省内市州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横向合作,建立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区域联防联控、人才技术交流和市场化建设等环境共建机制,促进区域合作共赢。 

  2.创新援建承接机制。按照优劣互补、合作共赢援建原则,有效利用援建方经济发展、人才队伍、管理创新等领域先进经验和自身资源禀赋、民族政策等优势,创新援建方式,拓宽合作领域,加大资金、人才和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输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国家、省投向和自身建设需求,动态调整援建项目,落实年度项目援建计划。发挥对方项目管理优势,加强项目包装策划,提升项目储备申报质量。在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工程建设等领域,通过双向互派、顶岗挂职,提高整体业务素能。选派机关干部、技术和劳务人员等,通过专题培训、异地入学、劳务合作等方式,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八)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1.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评估验收、监督、考核机制,包括时间上的过程监督、阶段评估、最后总结验收。为便于细化监督,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能细化任务目标,制定每一年度的详细实施方案,做到目标责任到人员。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对规划重点工程的监督。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要定期组织调研活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搞好全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堵塞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为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加强规划执行考核。积极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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