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干〔2017〕7号
茂县人民政府
关于晏明耀等十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第十五届茂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晏明耀同志任茂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黄伟同志任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发双同志任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陈迅同志任茂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
刘阅同志任茂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官祥海同志任茂县森林公安局赤不苏林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蒋姮任茂县司法局光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楠同志任茂县旅游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梁浩源同志任茂县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范波同志任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屈雅欣同志任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余慧兰同志任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八级职员。
免去:
潘茂壁同志茂县县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术德茂县县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楠同志茂县水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浩源同志茂县旅游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范波同志茂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文花同志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发双同志茂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尚贤勇同志茂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茂川同志茂县森林公安局赤不苏林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孟桂英同志茂县司法局光明司法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5日